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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讯 || 2024年贵州省艺考改革方案
 

 

 

 

美术与设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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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性质和目的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础技能和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色彩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

考试形式:

1.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2.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3.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4.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丙烯颜料(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

1.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2.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为八开用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

(一)素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

1.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考试要求:

1.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2.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3.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4.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

考试要求:

1.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3.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4.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考查范围

素描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石膏头像和人像,可扩展到半身胸像,原则上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

色彩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风景,头像,原则上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

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的命题内容来源于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

 
书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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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性质和目的

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中国传统书法的临摹和创作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

 
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二)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

(一)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禁止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二)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考查范围

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

书法创作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

 

一、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130101

艺术史论

130102

艺术管理

13010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30302

戏剧学

130303

电影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30312

影视技术

 

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

美术与设计类

130401

美术学

130402

绘画

130403

雕塑

130404

摄影

130406

中国画

130407

实验艺术

130408

跨媒体艺术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30410

漫画

130411

纤维艺术

130412

科技艺术△

130413

美术教育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9

艺术与科技△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130511

新媒体艺术△

130512

包装设计

130513

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10

动画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六)书法类

130405

书法学

(七)戏曲类★

130201

音乐表演(戏曲音乐)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

130301

表演(戏曲表演)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

 

注:

1.标记“★”的统考科类,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省际联考或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

2.标记“△”的艺术类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全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表(试行)

 

 
注:文章来源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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