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艺术类(美术)招生简章(2)
更新时间:2014-05-23 15:11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六、文化课考试
获得校考和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并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报名和考试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取得高考成绩后,须登录我校招生网反馈高考成绩和志愿信息。
七、录取原则
1、基本要求: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如考生所在省(区、市)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2、绘画(含中国画、油画方向)专业:符合录取基本要求,分别优先录取校考成绩前3名考生。其余考生,分别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60%,文化课占40%)排队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景观建筑方向)、动画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40%,文化课占60%)排队录取。
4、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课和高考文化课的加权成绩(其中专业课占30%,文化课占70%)排队录取。
八、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3日—2014年2月15日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2014年2月18日
3、网上选取考试时段时间:2014年2月19日—2014年2月23日
4、报到、电子照相时间:2014年3月7日9:00—17:00
5、专业测试时间:绘画(含中国画、油画方向)、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方向)专业 :2014年3月8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景观建筑方向)、动画专业:2014年3月8日和9日
6、专业成绩公布时间: 2014年4月初
7、网上反馈高考成绩信息时间: 2014年6月25日至30日
九、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2014年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14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十、入学及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学生待遇
1、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美术类专业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外出写生等费用一律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网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 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1340、62515432(本科招生办公室,报考及招生政策咨询);010—62515358、62515278(艺术学院,专业咨询)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三、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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